深圳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2021
2021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如下:
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,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(适用50%的标准),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;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,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;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(不含税销售额),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。
上述标准仅供参考,如有需要,请以最新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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